
为深入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及通州区《关于治理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试行)》(通教发〔2016〕3号)、《关于实施南通市通州区在职教师无偿课外辅导备案制度的通知》(通教纪监〔2016〕3号),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遏制在职教师从事违规家教活动,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暑期集中整治违规家教专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切实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目标,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大力整治违规家教。通过暑期集中治理,在职教师违规家教行为得到进一步遏止,教育行风得到进一步好转,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努力促进平中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二、整治内容
1.在家中或在外租借场地从事有偿家教;
2.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3.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活动安排
(一)动员教育阶段(6月22日-6月30日)
(1)成立暑期整治违规家教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整治方案,于7月15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邮箱:tzxg999@163.com)。
(2)在学期末,召开学习动员专题会议,纪委书记夏永明同志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南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暂行规定》和通州区《关于治理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试行)》(通教发〔2016〕3号)、《关于实施南通市通州区在职教师无偿课外辅导备案制度的通知》(通教纪监〔2016〕3号)等禁止性、规范性文件,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法纪法规意识,使其自觉远离和抵制违规家教。
(3)组织教师签订远离违规家教《承诺书》,并以短信或微信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鼓励学生和家长抵制、举报违规家教,督促学生科学安排暑期学习和有益身心的娱乐活动。
(4)学校对外公布举报电话(0513-86571136)和电子邮箱(jspczx@163.com),畅通举报渠道,形成治理违规家教的高压态势。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10日)
(1)组织逐班、逐教师排查,将每一位教师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任教年级、学科、职称及详细居住地址(含小区名称、楼号、门牌号)等登记造册,存校长室备查。
(2)每个教师自查2023年春季学期以来有无违规家教行为,认真填写《教师个人自查自纠报告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凡有违规家教行为的教师,能主动查出违规行为,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不予追究责任。对隐瞒不报并被查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督查整治阶段(7月11日-8月31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约谈相关教师,进行提醒谈话,做好谈话记录,同时落实相关措施和责任人,确保约谈对象不再从事违规家教。
(2)组织专门力量检查了解教师暑期学习、生活和有无违规家教等情况,并成立暑期违规家教行为专项巡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如实记载,并督促及时整改。
(3)积极配合教育局专门检查组对学校抓管治理违规家教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高度关注、及时查处来信来电反映的违规家教问题。发现违规家教问题,一律严肃处理。
(4)积极配合区纪委、区教体局聘请的行风监督员对违规家教实施明查暗访。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从创树教育良好形象的高度,从维护学校整体利益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大局出发,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积极抵制违规家教,以身作则,集中精力钻研教学业务,服务于广大学生,努力使教师成为受社会尊敬的群体。
2.强化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以副校长、纪委书记、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违规家教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校长担当治理违规家教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暑期集中整治违规家教工作。
3.加大查处力度
凡不听招呼,明知故犯,仍然从事违规家教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对当事人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扣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直至取消其教师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