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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平潮高级中学
欺凌综合治理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椐《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17〕10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28号)要求,以及《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18〕12号)精神,特制定本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一、督导内容
本次督导侧重于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通过督导,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预防“校园欺凌”是常抓不懈之事,将对学校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学校整改到位。
二、督导方式
1.听取学校领导关于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工作的专题汇报;
2.巡视校园,查看人防、物防、技防等情况;
3.检查学校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制定、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及其他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台账资料;
4.访谈领导、教师、学生;
5.开展师生问卷调查;
6.向学校领导现场反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督导程序
1.责任督学按照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结合督导学校特点,制订驻校督导方案;
2.督导方案报送区责任督学管理中心、各相关责任督学工作站确认后,并于正式督导前一天送达被督导学校,上传学校网站;
3.听取学校专题汇报,查阅资料,巡视现场,听班会课,召开座谈会,做好问卷调查;
4.责任督学出具督导报告,并向学校领导班子反馈;
5.学校报送整改方案或整改报告;
6.跟踪了解学校整改落实情况。
四、督导要求
1.责任督学在10月15日前须踏校督查,完成好材料撰写、上报,各工作站在10月16日进行汇总、向督导室作书面报告;
2.学校做好关于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工作的专题汇报的相关准备;
3.学校提供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制定、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及其他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台账资料;
4.学校配合做好座谈、问卷调查工作;
5.学校根据督导意见反馈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或报告,并在校园网站上公示本次督导的有关材料;
6.学校联络员做好本次督导所有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责任督学:丁 建 薛 彬
2018年10月9日